新闻详细
新闻当前位置:新闻详细

男子因骑无牌共享电动车被交警罚款

转载:https://www.toutiao.com/article/7384660979000328739/

2024-06-26 12:24·新快报

近日,网传两名男子骑共享电动车上路被交警拦下开具罚单,原因是共享电动车没有牌照,此事引发热议。

视频加载中...

6月23日,广东广州一段两名男子因骑无牌照共享电动车被交警罚款的视频引发网友关注。视频中,交警称因共享电动车没有牌照要开罚单,有另一男子质问交警:“既然没牌不能上路,为什么可以经营?”

6月24日,记者在广州黄埔区科丰路看到,该路段的路边停放了50多辆共享电单车,其中涉及十多个品牌,记者留意到,这些车辆的停放并不算有序,一部分共享电单车是倒在地上的,一旁的机动车道和路中间都有这些共享电单车。另外,记者也留意到,所有这些品牌的共享电单车都没有牌照,许多车辆并没有配备安全头盔。

记者从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了解到,目前广州市路面上投放的共享电单车基本都没有登记上牌。客服表示,若消费者骑行无牌照电动自行车,被交警处罚时可联系在线客服核实处理。

大量共享电单车或为企业私自投放

6月10日,在广州市车陂南地铁站附近,记者看到这里停放了至少5-10种不同品牌的共享电单车,包括甲虫骑行、公租出行、快滴出行、星运出行、兔驰出行等。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共享电单车并未按规定上牌。

此外,这类共享电单车往往没有指定的停车地点,车辆经常被随意停放,有些“横七竖八”倒在道路傍,影响出行。据甲虫骑行等多家共享电单车的小程序显示,凡在停车区域内、禁停区外,使用者皆可随意停车。

同时,这些共享电单车还存在诸多安全隐患。在车陂南地铁站附近,记者注意到,多数共享电单车均未配备后视镜和转向灯按键,部分品牌的车辆没有车速显示。更重要的是,一些共享电单车随车配备的头盔也已不见踪影。

“这些共享电单车很可能是所属运营企业私自投放的,并没有具备运营资质,属于占道经营。”有业内人士表示。

共享电单车的投放是否合法合规?

记者注意到,《广州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有规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需要首先获得交通运输部门的车辆投放配合,并对车辆进行备案后,才能投入运营。

一名负责人表示:“明确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单车,但目前的确存在执法条例上的不完善、市区执法出现缺乏依据的情况。”

广州交警也回复称,市民如骑行共享电单车上道路行驶,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中涉及无牌证和其他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时,交警部门将依法处理。

此外,多名人大代表也曾呼吁,禁止投放共享电单车。2023年广州市两会期间,广州市人大代表段安春等人提出了《关于禁止投放运营共享电单车的建议》。该建议指出,目前在广州市的地铁站、公交站和街头巷尾以及居民小区,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共享电单车,甲虫出行、小熊出行、雷风出行、骑福出行、小彬出行、蜻蜓出行等品牌随处可见,这些共享电单车很多都没有头盔,随意占道,严重影响了市容及交通安全。

运营商:按当地政策正常投放

客服中心都不在广州

广州市曾两次明确表示,因现阶段暂无道路、停放资源可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单车,所以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单车。那为何目前在广州各区都有共享电单车出没呢?

记者致电多个运营商的客服电话,都表示目前投放是“按照当地政策正常投放,消费者可以使用”。记者致电万想物运营商的客服热线,咨询目前共享电单车是否可以正常投放和行驶?客服人员表示,车辆投放是根据当地的出行需求投放,消费者可以扫码用车。记者问:“车辆都没有悬挂车牌,可以上路吗?”客服人员没有明确说可不可以,只表示记者要根据当地政策选择出行方式,如果有担忧,可以选择其他出行工具。

记者再问:“如果遇到交警查车或者没收车辆怎么办?”客服人员也没有明确回应,只表示要配合当地的交通政策和规则,“如果交警要没收车辆,用户也只能让交警没收,平台不会处罚用户。”

记者留意到,目前共享电单车的运营商客服中心都不在广州,大部分在上海。据客服人员称,客服中心服务的共享电单车品牌超过60个。

共享电单车基本都未上牌

管理缺少上位法依据

针对广州街头存在的共享电单车运营乱象问题,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介绍,据各区政府的排查统计,目前广州市路面上投放的共享电单车基本都没有登记上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是不允许上道路行驶的。

据了解,目前广州市路面投放的共享电单车品牌中,很多都是通过微信小程序进行开关锁和费用结算的,往往没有客服电话等联系方式,也普遍存在头盔缺失或者不干净等情况。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呼吁,市民不要选择使用这些共享电单车,以免人身和财产受到损失。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介绍,目前共享电单车管理的难点主要是,从国家到地方都暂未出台有关共享电单车管理的专项法规。虽然广州市明确不发展共享电单车,但对共享电单车的管理缺少上位法依据,只能依据现有法律法规进行清理整治。

广州多部门联合执法整治

共享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行为

近日,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答复政协十四届广州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082号提案(《关于完善地铁站周边共享单车及电动车存放管理措施的提案》)。答复提到,广州市政府已根据国家政策导向和本市实际情况,明确暂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的原则意见,并由市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职能部门和各区政府成立工作专班,对共享电动自行车未登记上路行驶、乱停乱放、集中充电场所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违规利用三轮车运输换电电池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执法整治。

来源:DV现场(记者 黄洺)、广州日报(记者 卢梦谦 全杰)、南都·湾财社(记者 邱墨山 刘常源)

Copyright2023TT球讯科技